债务人失踪了债权人该怎样催讨其所负的债务
一、债务人失踪了债权人该怎样催讨其所负的债务
1.债务人失踪后,符合宣告失踪条件的,债权人可以向法院申请宣告失踪,向债务人的财产代管人主张债权;
2.债权人也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,讨回债务,法院可以依法作出缺席判决。
《民法典》第四十三条
财产代管人应当妥善管理失踪人的财产,维护其财产权益。
失踪人所欠税款、债务和应付的其他费用,由财产代管人从失踪人的财产中支付。
财产代管人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失踪人财产损失的,应当承担赔偿责任。
《民事诉讼法》第一百四十七条
被告经传票传唤,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,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,可以缺席判决。
二、债务人可以转让债务吗
可以,但是要符合一定的条件。
1.债务转让必须是有效的债务,债务有效存在是债务转让的前提。
2.债务转让中,被转让的债务必须具有可移转性。
3.第三人须与债权人或者债务人就债务的转让达成合意。
4.债务转让必须经债权人同意。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第五百五十一条
债务人将债务的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第三人的,应当经债权人同意。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可以催告债权人在合理期限内予以同意,债权人未作表示的,视为不同意。
三、起诉债务人法院多久会受理
法院一般在七日内受理。提醒您,前提是符合法律规定的起诉条件。
《民事诉讼法》第一百二十二条
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:
1.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、法人和其他组织;
2.有明确的被告;
3.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、理由;
4.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。
《民事诉讼法》第一百二十六条
人民法院应当保障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享有的起诉权利。对符合本法第一百二十二条的起诉,必须受理。符合起诉条件的,应当在七日内立案,并通知当事人;不符合起诉条件的,应当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书,不予受理;原告对裁定不服的,可以提起上诉。
龙圩区隶属广西壮族自治区梧州市,2013年6月成立。位于梧州市城区西南部,距梧州主城区13公里。地理坐标中心位置为东经111°25’,北纬23°41’。东毗广东省肇庆市和万秀区,南连岑溪市,西接藤县,北与长洲区和万秀区接壤。2014年,龙圩区总面积982.9平方公里;龙圩区辖4个镇。2015年,龙圩区总人口30.7万人,2015年,龙圩区总人口30.7万人。境内有李济深故居、冠盖总庙、粤东会馆等名胜古迹。2015年上半年,龙圩区完成地区生产总值46.73亿元,比2014年同期增长9.8%。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28.9亿元,比2014年同期增长21.6%,第三产业增加值17.7亿元,比2014年同期增长15%。龙圩区位于广西壮族自治区梧州市城区西南部,2013年3月成立为梧州市新成立的市辖区。龙圩区前身为苍梧县的县城,距梧州主城区13千米。地理坐标中心位置为东经111°25’,北纬23°41’。龙圩区东毗广东省肇庆市和万秀区城区,南连岑溪市,西接藤县,北与长洲区和万秀区接壤。总面积982.9平方千米。